黃山新聞網訊 為加強全市民辦學校收費管理,保障民辦學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近日,黃山市物價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地稅局聯合印發網站優化了《關於加強全市民辦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
  明確收費項目。明確了民辦學校可以向學生收取的收費項目,即學費、住宿費及伙食費、教材費等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在收費前必須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嚴格審批權限。學費、住宿費由民辦學校按隸屬關係向教育部門提出申請,教育部門審核後報同級物價部門核定。其它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報物價部門備案。規範票據使用。要求民辦學校必須向繳費人馬爾地夫出具填開安徽省黃山市地方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未出具規定的票據或填開不規範的,繳款人有權拒絕。四是嚴肅收費管理。要求各民辦學校必須嚴格落實教育收費各項制度,違反規定亂收費的,由物價、教育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黃鈞 戴維)  (原標題:黃山市四部門聯合規範民辦教育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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